{{ $t('FEZ002') }}實習處|
壹、目的:為提昇學生技藝,啟發自我優勢能力,以達到專精水準,特訂定本辦法。
貳、實施對象:
擬加強技能檢定學術科訓練、競賽或專題之學生。
參、實施時間:視實際需要利用上課或課餘時間安排增廣教學。
肆、實施流程:
一、各任課教師依學生程度需要規畫實施增廣教學內容與時段。
二、填寫「實習專業課程增廣教學申請表」,由任課教師簽章,並附家長同意書。
三、申請表送科主任、實習組、實習處主任、校長核定。
伍、增廣教學實習守則:
一、核准實施增廣教學之學生,應按申請時段作息,請
二、任課教師在學生練習時段要求學員簽到,且應在場指導,課後督導學生清潔與設備檢查工作,並填寫「實習課程增廣教學紀錄表」。
三、學生應遵從任課教師之安排從事實習,不得製作與實習項目無關之工件。
四、學生不得擅自容留其他同學在場實習。
五、實施增廣教學完畢,離校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1.整理場地以維護整齊。
2.關閉電源與門窗。
3.如有借用專業教室,需將教室鑰匙確實交還。
六、學生須穿著校服到校。
七、學生對實習設備、儀器等應妥善使用與保管,無故損壞或遺失時,應負賠償之責。
八、不按守則行事,經訓誡仍未改善者,依違反校規論處。
九、本守則如有未盡事宜,由各科自行補充之。
陸、獎勵:技能檢定、競賽或專題成績優異,相關人員依規定敘獎。
柒、本實施要點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t('FEZ003') }}2019-07-03
{{ $t('FEZ014') }}2019-07-03|
{{ $t('FEZ004')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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