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實習處|
壹、目的:為顧及學生個別差異,加強教學診斷,幫助學生有效學習,以達到預期的能力水準,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貳、實施對象:
一、以本校技能學習落後學生為對象。
二、每一單元教學後經評量結果,未能達到預期能力水準之學生,均應實施補救教學。
三、通過評量之學生,自動要求補救教學者,與未通過之學生合併安排補救教學。
參、實施時間:視實際需要利用上課或課餘時間安排補救教學。
肆、實施方式:
利用上課或課餘時間,隨時實施個別輔導或由任課教師提供自學教材或利用教學媒體實施自學輔導。
伍、實施流程:
一、各任課教師依學生程度需要規畫實施補救教學內容與時段。
二、填寫「實習專業課程補救教學申請表」,由任課教師簽章,並附家長同意書。
三、申請表送科主任、實習組、實習處主任、校長核定。
陸、增廣教學實習守則:
一、核准實施補救教學之學生,應按申請時段作息,請
二、任課教師在學生練習時段要求學員簽到,且應在場指導,課後督導學生清潔與設備檢查工作,並填寫「實習課程補救教學紀錄表」。
三、學生應遵從任課教師之安排從事實習,不得製作與實習項目無關之工件。
四、學生不得擅自容留其他同學在場實習。
五、實施補救教學完畢,離校前應做好下列工作:
1.整理場地以維護整齊。
2.關閉電源與門窗。
3.如有借用專業教室如電腦教室,需將教室鑰匙確實交還。
六、學生須穿著校服到校。
七、學生對實習設備、儀器等應妥善使用與保管,無故損壞或遺失時,應負賠償之責。
八、不按守則行事,經訓誡仍未改善者,依違反校規論處。
九、本守則如有未盡事宜,由各科自行補充之。
柒、本實施要點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t('FEZ003') }}2019-07-03
{{ $t('FEZ014') }}2019-07-03|
{{ $t('FEZ004') }}2025-09-03|
{{ $t('FEZ005')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