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實習處|
108年2月14日實習輔導會議通過
壹、教學設備為學校之財產,教學之工具,為維護學校財產,有效達成教學目標,訂定本計畫。
貳、任課教師使用教學設備教學時,應教導學生必要之維護知識及技能,並督導學生確實維護。
參、學生使用教學設備,應遵從任課教師指導妥善使用,如有故障,應立即報告任課教師處理,不得自行拆缷機件,如有蓄意破壞、偷竊或致使他人不能正常使用者,除依校規懲戒外,並負損壞賠償責任。
肆、教學設備如有故障,任課教師應將故障之設備及故障情形,詳細填寫於物品設備故障登錄表內,並通知實習處聯絡廠商維修。
伍、教學設備如有損壞不堪使用時,若已屆使用年限,依規定簽請報銷。
陸、教學設備故障登錄表,置於各間專業教室,由任課教師督促學生填寫後簽名,並由實習處定期回收另編製為保養維修紀錄。
柒、教學設備保養維修後,應核對、測試確認無誤後,請廠商於維修紀錄簽名。
捌、本計畫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正之。
玖、本實施計畫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 $t('FEZ003')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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