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實習處|
107年1月17日實習輔導會議通過
壹、實習課應培養學生具備敬業樂群、勤奮合作的態度與精神及創新獨立思考之能力。並使熟練各之基本行業領域技能及安全工作要領。
貳、教師應根據課程標準及實習輔導會議、科務會議所決定各年級課程內容綱要、預定實習進度,預估並填報全學期所需使用之器材數量經由科主任審核彙集於開學前統一提出申購。
參、技士根據教師所擬定課程進度應於上課前一週備妥器材,若進度內容變更,任課教師亦應於上課前一週通知技士。
肆、教師於排定時間外使用實習教室上課時,應事先徵得科主任同意後並告知技士協助。
伍、實習教室須特別注意安全。於實習前宣導安全注意事項,並檢查工作服或配戴安全器具。任課教師應拒絕不遵守規定學生之實習,並依有關規定處分。
陸、擔任實習課程之教師,對實習場所之安全、器材維護、保養、上課秩序、場內清潔、整理應主動負起督導之責、技士協助辦理。
柒、學生遺失或損壞機具、儀器、任課教師應會同技士查明原因,並填送遺失清單或損壞故障報告表,嗣後提科務會議,議決賠償責任。
捌、學生於實習課中發生意外事件時,教師應立即依實習場所意外事故處理要點辦理,並通知科主任及實習處協助處理,並告知學務處、教務處等。
玖、學生於實習操作中,任課教師應多予學生個別指導,切勿從事其他工作。
壹拾、 實習課應排定時間開始上課,於實習教室得連續上課,中間不休息,得提前收工辦理歸返工具,整理工作場所,但不宜提前下課,以免影響其他班級上課。
壹拾壹、 實習成績應根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之規定辦理,並力求客觀,學生實習成品並無保存年限,得視科內需要於評分完畢後適當處理。
壹拾貳、 教師應指導學生做好自我能力評量,評估學生實習成果。
壹拾參、 教師應指導學生詳填實習日誌,並於課後送回實習輔導處。
壹拾肆、 已分組實習課,不論是實作或於教室授課,都應分組分開實施,若需二組合併上課,任課教師均須到堂。
壹拾伍、 教師及技士應嚴加防止學生使用學校設備器材製作危險物品。
壹拾陸、 實習場所佈置,以重視工作安全、設置實習場所安全守則、安全標語等提醒學生注意。
壹拾柒、本要點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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