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實習處|
109年7月13日實習輔導會議修正通過
目的:
為提升學生對電腦繪圖、商業廣告之興趣與能力,並加強專業理論與實務操作技能技巧,以期精益求精。
甄選本校技藝優良學生,為本校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培訓選手之人選。
辦理單位:實習輔導處。
參加對象:多媒體動畫科二年級學生。
辦理方式:
競賽項目:電腦繪圖、商業廣告、網頁設計。
報名日期:競賽前一個月公告比賽辦法並於前兩週報名。
競賽時間:由教學研究會議訂定呈校長核定後實施。
競賽地點:視報名人數,另行公佈。
競賽材料及設備:除繪畫用具自備外,其他設備及材料由學校供給,需事先通知學生準備用具,成績優良成品由學校保存供展覽使用。
競賽命題及評分方式:
命題、監考、評審工作,由本校多媒體動畫科教師擔任之。
競賽內容:
學科競賽:以測驗題為主,佔競賽總成績20 %。
術科競賽:採實際操作,佔競賽總成績80 %。
電腦繪圖及商業廣告職種評分標準如下:
競賽組別 |
評分項目 |
評分順序 |
備註 |
電腦繪圖 |
1.創意與主題傳達性 40 % 2.造型結構與色彩計劃(含規格與編 3.軟體使用繪製技巧與正確性 20 % 4.整潔外觀 10 % |
以學科、術科比例合計為個人總成績,依參賽者總成績高低決定其名次。總成績相同時,以術科成績高者為先。 |
若未符合命題中所明確規範之部份,相關評分標準項目不予計分。 |
商業廣告 |
1.創意與技巧: (1)主題傳達與創意發想 35% (2)繪製技巧與完整度 30% (3)造形、圖文編排與色彩計畫20% 2.規範、規格與整潔等 15% |
1. 最後成績評定標準:以學、術科比例合計為個人總成績,依參賽者總成績高低決定名次。 2. 若總成績相同,比序順序為總分>術科總分>主題傳達與創意發想(含草圖創意)>繪製技巧與完整度>造形(含圖文)、編排與色彩計畫>規範與規格>學科。 |
若未符合命題中所明確規範之部份(含主標題、副標題中文字或英文字 不符命題要求、商標色彩正確性、規格不符、裱裝不全及其他規範之正確 性),均應經評審委員會議,於相關評分原則項目,不予計分或扣分。 |
網頁設計 |
1. 主題表現(主題意念與文案內容的明確性、錯別字) 30% 2. 網頁視覺設計(美術風格、色彩計劃、版面編排、資訊可讀性) 25% 3. 網頁技術應用與互動性(導覽項目與網站架構的規劃、網頁介面的易用性、技術應用的適用性) 25% 4. 創意表現(整體創意表現) 4. 20% |
1. 以學、術科比例合計為個人總成績,依參賽者總成績高低決定名次。 2. 若總成績相同 則以術科成績較高者為優先;若術科成績仍相同,則以主題表現得分高者為優先。 3. 若主題表現仍同分,則依網頁視覺設計、網頁技術應用與互動性、創意表現之順序取較高者為優先。 |
若未符合命題中所明確規範之部份,相關評分標準項目不予計分。 |
錄取名額:
電腦繪圖:錄取前二名,成績前一名者代表學校參加全國技藝競賽。
商業廣告:錄取前二名,成績前一名者代表學校參加全國技藝競賽。
網頁設計:錄取前二名,成績前一名者代表學校參加全國技藝競賽。
獎勵:由學校頒發獎狀,以茲鼓勵。
經費預算: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得名學生均須參加校內技藝競賽培訓(未能配合校內培訓者,取消選手資格),並視訓練成績分別代表學校參加台灣區比賽之正選手及候補選手。
本實施計畫經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 $t('FEZ003') }}2019-05-25
{{ $t('FEZ014') }}2020-08-26|
{{ $t('FEZ004')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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