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防疫期間教師請假類別請參考「教育部-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公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停課、補期間之出勤相關規範」,並請隨時留意學校重要通知。
二、雙北高中職以下學校5月18日至28日停課,如因疫情停課需照顧學童,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該假別不支薪,假別請點選【其他】並於請假事由填寫【防疫照顧假】,並於備註欄註明子女停課學校,或上傳停課公告/通知;另亦可依規定申請【家庭照顧假】,每學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三、教師得由各校依據防疫需求及補課計畫進行異地線上授課等,如未到校或未線上授課仍應依據相關請假規定並提前辦理,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詢問。
四、學校教職員如有強制隔離、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請即時通知人事室,將協助辦理請假事宜。
五、因疫情變化迅速,上開公告內容將配合局端公告隨時更新,請務必定期檢視最新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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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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