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招收對象及檢附證明(因部份實驗可能具有潛在的危險性,故不招收特教學生)
110 年 3 月 2 日當日為七至九年級的國中生,預計招收 220 名,資格不符者請勿報名。
(一) 優先錄取學生(含團隊報名及單獨報名):『需檢附證明』,錄取順序如下~ A. 具有低收入、中低收入證明之學生 出具『鄉/鎮/市/區公所證明』電子檔 (村/里長證明及其他形式之文件概不受理)。 B. 具有原住民身份之學生 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電子檔 (須有學生的”族別”資訊)。 C. 學校位處外島、偏鄉地區 屬於『偏遠地區中等以下公立學校查詢系統』https://stats.moe.gov.tw/edugis/default.aspx 所 列之學校。由承辦單位進行查詢,無需附上證明。
澎湖縣、連江縣、金門縣三縣合計錄取人數以 51 人為上限,三縣各錄取 1/3 名額(17 名, 以報名時間先後為錄取依據), 若三縣中有釋出名額才能互相支援。 D. 自然科學領域學習成績需協助之學生 請出具第 7 頁「附件一」由臺師大所提供並經承辦人、教務主任以及校長核章後的國中歷 年自然科的成績屬於常態分班中的班排序後二分之一的證明文件 (七年級為生物,八、九年 級同時包括生物及理化。其他形式之文件概不受理)。
*註:請勿偽造資料以免觸法,倘有資料不實時,承辦單位除了取消報名資格外,並依法
追究相關責任。
**註:優先錄取的學生身份屬於上述 A、B、D 者務必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不齊者,視為一
般生。
(二) 一般學生(若有剩餘名額依下列項目適當分配錄取)
(1) 含優先錄取及一般學生所組成的團隊
(2) 全部為一般生所組成的團隊報名
(3) 單獨報名
(三) 檢附『在學證明』:
所有報名的學生,均需提供在學證明,方式如下(二擇一提供):
A. 由臺師大所提供並經讀學校核章的「在學證明」(第 8 頁「附件二」) 。
B. 由學校教務處出具的正式在學證明。
四、 錄取公告
(一) 公告日期:原則上於 110 年 3 月 19 日前公告錄取名單。
(二) 公告方式:自行於臺師大「科學教育中心」網站查詢(http://www.sec.ntnu.edu.tw/),不再另行通知。
(三) 錄取之學員,請於「科學教育中心」網站下載臺師大所提供之『家長同意書』及『 切結書』等表單,
填寫及核章後,於 3 月 31 日前回傳以確認最終錄取資格,未於期限內回傳者視同放棄錄取。上述 文件的回傳,請拍照或掃瞄成電子檔,以 E-mail 傳送至 ntnuscience110@gmail.com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