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為消弭長期以來社會對於不同性別者於文化、習俗、教育、就業、家庭等領域之性別刻板印象,改變社會對於不同性別者之定型化角色期待,規劃辦理旨揭巡迴展覽活動,期透過與各部會、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共同合作辦理得獎作品展覽及周邊活動,增加得獎作品之能見度,提升民眾性別平等意識。
二、如有辦理意願,請依行政院辦理性別平等創意海報徵件比賽得獎作品巡迴展覽申請須知,於本(108)年11月30日前去函並檢附借展申請表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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