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我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以保護兒少之人身安全及權益。
二、因近期兒少遭網路性剝削案件頻傳,更須注意兒少使用手機之情況,請各校利用各集會時間或各種宣傳手段(學校網站、文宣或海報等),加強宣導網路性剝削的相關議題,以維護貴校兒少之假期安全,避免兒童及少年於假期時遭有心人士誘騙而涉及性剝削、性犯罪等情形;並鼓勵兒少從事正當休閒活動,遠離聲色場所,以增進身心之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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