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10年12月2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02130119號函
說明:
一、「均衡學習」積分計算,說明如下:
(一)108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
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二)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
七年級上、下學期、 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三)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每1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得2分,積分上限
為6分。
二、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
或社區服務。為兼顧學生升學權益,「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如下:
(一)服務時數每4小時得1分(積分上限7分,計28小時)。
(二)僅適用參加111及112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
{{ $t('FEZ003')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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