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特別提醒:
1. 試場教室內不掛時鐘,如有需要請自備一般手錶,並關閉鬧鐘或報時提示,以免違反評量規則而被扣分或不予計分。智慧型手錶不可攜入試場。
2. 行動電話一律不准攜入試場,以免因違反評量規則而被扣分或不予計分。
※配合疾管署及教育局之防疫作業如下:
1. 各試場皆已消毒,教室門窗保持通風,且學生座位保持適當距離。
2. 本校於校門口警衛室設體溫量測站,含測量體溫及酒精手部消毒。
3. 評量當日7點30分開放進入校園,應試學生請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額溫:
(1) 額溫低於37.5度者,發給體溫合格貼紙,貼於左上臂,學生入試場。
(2) 額溫37.5度(含)以上者,處理如下:第一次測量不通過,得測量第二次;第二次不通過,得以耳溫槍再確認乙次,耳溫在38度(含)以上者,請回家自主管理,不能參與鑑定,不提供獨立試場,亦不得於下午再次進場。
4. 為維護學生健康,僅開放學生進場,家長於體溫量測站(校門口警衛室)止步,不另設家長休息區。家長可於中午11:30及下午測驗結束16:00時段至校門口警衛室接回學生。
5. 下午評量開始前,若中午有離校再進場者,需再次測量體溫,通過者方得入場。標準同上述3.。為避免影響下午作答時間,請提前於12:40入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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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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