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年5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58061號函辦理。
二、邇來接獲有不肖業者以不實文宣廣告招攬身心障礙學生或佯稱其家長委託代辦保險業者申請學生團體保險理賠,除要求相關代辦費用外,並向學校索取學生個人基本資料等情事。
三、請貴校協助加強宣導如有前揭等情事,請逕洽國教署委託辦理109及11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免付費電話:0800-036-567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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